河南豫光金鉛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於 2020 年 4 月 8 日召開 了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,審議通過了 《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》,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閒 置募集資金 35,000 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,使用期限不超過 3 個月。
截至 2020 年 7 月 6 日,公司已將上述用於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 35,000 萬元 募集資金全部歸還至募集資金專項賬戶,實際使用期限未超過 3 個月,並將歸還 情況通知了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。